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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启动违规出租商品住房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0-04-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周边城市相关事故教训,积极推进全市出租住房安全隐患治理,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前不久,我局出台了《常州市住建部门开展违规出租商品住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现在起到11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违规出租商品住房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业务前,未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二是住房租赁企业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三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四是出租商品住房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标准的;五是违反规定改变商品住房使用功能,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六是承租人擅自转租商品住房造成安全隐患的。

我局将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住房租赁交易行为的关键环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同时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抓,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运用好、坚持好,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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