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1-20 |
《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步入正轨,截至目前共有9台电梯投入使用,正处于施工阶段的有8台,已开展加装电梯前期准备工作的有48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惠民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合力推进。我局牵头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梳理和简化加装电梯的办事环节和流程,组织编制业主征求意见书、项目协议书、项目申请表等9大类加装电梯前期工作参考文本,明确详细的加装电梯办理流程。 根据2019年出台的《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技术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中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下一步,各辖市区将在已设立服务专窗、开通咨询电话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加装电梯政策宣传,结合群众实际需要,出台便民举措,更好地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受理申请与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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