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发布日期:2019-12-02 |
为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一是积极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鼓励社会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业务。支持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集中式住房租赁业务。二是加大租赁住房市场供应。通过集中新建、分散配建、园区自建、商办改建、合理转用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保障租赁住房供应。三是加快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打造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化服务监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信息采集、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信用评价、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逐步实现租购同权,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五是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联动,强化综合治理。加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和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人员信用管理。依法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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