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9-10-31

为建立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租房保障体系,近几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2015年至2019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年新增保障家庭户数分别为182户、243户、453户、600户、481户(截止10月底数据);占年新增保障家庭总数比分别为24.1%、33.1%、59.7%、62.8%、76.7%,租金补贴家庭占比逐年提高。

主要做法:一是通过宣传引导,保障家庭主动选择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具有方便灵活的优势,相比集中建设的小区,保障家庭能更好的根据收入水平、家庭结构、工作情况、社会关系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居住区域,同时融入普通社会群体中有助于消除“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标签,在申请受理环节,工作人员会帮助分析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保障方式的优缺点,引导保障家庭更多的选择租金补贴方式。二是提高补贴标准,让保障家庭“租得起”。根据租赁市场的价格情况,我局不定期调整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让保障家庭能够在市场上租得起满足基本需求的住房,目前实行的补贴标准是: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分别补贴16元、14元和12元,单人家庭补足40平方米,2人家庭补足50平方米,3人家庭补足6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补足80平方米。三是设定实物配租准入门槛,优先保障最低收入群体。基于我市存量住房充足,市场租金相对平稳,2019年起,除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特殊无房困难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其他家庭通过租金补贴方式,借助住房租赁市场实现住房保障,探索建立“市场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住房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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