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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多措并举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17

针对夏季、雨季各类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因素增多的特点,为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明确六个方面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一是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持续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

二是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务必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销号闭合。

三是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管理,加强现场防火、严格动火审批,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

四是加强排查,切实消除汛期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要做好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处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 

五是完善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根据夏季、汛期施工特点,相关企业要制订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六是严格管理,确保夏季、汛期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防汛、防暑降温和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夏季、汛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监机构要加大监督抽查和处罚力度,努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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