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市住建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围绕即将施行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专题宣传解读。市住建局副局长蔡军及相关业务处室部门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特色亮点、与原《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区别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并现场解答媒体记者提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需求的日益提高,为从制度上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全市物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经法定程序,于2018年12月19日由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批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共10章79条,主要针对我市物管秩序进行立法,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推进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活动;完善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和管理行为等内容突出常州特色。
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广播电视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中吴网、中国常州网等七家媒体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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