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成为江苏省首批绿色宜居城区 |
发布日期:2019-06-1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成功申报2019年省级绿色宜居城区,获得2500万省级补助资金。 我市绿色建筑示范创建工作一向走在全省前列,从2010年至今,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区9个,获得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21亿元。通过试点示范,各示范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开展了大量前瞻性的专项规划研究,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示范项目。目前全市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79项,总建筑面积达1556万㎡,其中二星级以上项目105项,总建筑面积709万㎡,运行标识项目13项,运行标识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今后三年,我市将紧紧围绕新龙国际商务区核心区开展集聚示范创建工作,通过高质量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小区、绿色校园、合同能源管理等各类项目落地,从区到城,由点到面,创新发展机制,快速形成集聚示范效果。通过创建,力争实现我市绿色建筑工作“四大转型”,即从建筑节能向超低能耗转型,从绿色建筑向“绿色建筑+”转型,从规划设计管理向全过程监管转型,以及从新建建筑设计建造向既有建筑运行管理转型,最终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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