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排水管理处扎实推进氮磷“零排放”管理 |
发布日期:2019-06-10 |
自《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市排水管理处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要求,采取扎实举措,严格执行氮磷“零排放”管理,稳步推进氮磷“零排放”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一是梳理分类,明确定位。根据接管企业历史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将氮磷废水控制分为两个阶段:2008年前,接管企业无氮磷“零排放”要求;2008年后,环保部门要求新建企业实行氮磷“零排放”。氮磷“零排放”又分为三类:一类为环评及批复要求生产废水不含氮磷,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一类为环评及批复要求含氮磷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无工业废水排放;一类为环评及批复要求含氮磷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含氮磷的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是分析调研,摸清现状。按照企业分类,市排水管理处再对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浓度进行统计分析。同步开展了针对机械加工、电子等行业工业废水的水质调研工作,用数据来核实环评的符合性,来了解接管企业的氮磷排放的现状。通过典型接管企业的普查,为科学制定氮磷“零排放”管理方案提供了数据支撑,为进一步落实氮磷“零排放”管理夯实了基础。 三是严格准入,前瞻性约束。与此同时,市排水管理处严把入门关,把氮磷“零排放”管理理念贯穿项目审批全过程。在受理工业企业的接管申报材料后,加大了对氮磷的分析。对有氮磷“零排放”要求的、或可能使用氮磷生产工艺的企业,在《污水接管意向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前瞻性的对其进行约束和提醒,大大提高了后续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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