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住房保障新政媒体通气会 |
发布日期:2019-05-30 |
5月29日,市住建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宣传解读《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吴玲忠副局长围绕《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与原住房保障政策的区别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并现场解答媒体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救助要求,建立更加全面、公平和可持续的住房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在准入条件中增加了家庭金融资产标准;明确了所有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名下必须无汽车、无非居住类房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提高了单人家庭和两人家庭的补贴面积标准;调整了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调整到15万元。 对于近期关注度较高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的工作,通气会再一次明确,凡在我市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常州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届大学生,在市区自主租房,政府给予累计不超过24个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具体申请审核工作由各区人社部门负责。 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广播电视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中吴网、中国常州网等七家媒体参加了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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