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通过江苏省档案工作四星级规范单位验收 |
发布日期:2018-11-30 |
日前,由市档案局副局长张敏、业务指导处处长张克强和副处长缪华组成的考评验收组,对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经考核检查,该处顺利通过了江苏省档案工作四星级规范单位验收。 考评验收组听取了照明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取得成效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单位档案库房、阅档室、历史文化角、企业文化厅和创新工作室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检查了各项软硬件设施,对收集归档、整理、保管与保护等方面随机抽查档案卷宗。 照明处在今年创档案工作四星级规范单位工作中,全面收集各门类档案,结合单位发展需求,更科学化合理化的分类整理,确保单位重要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更主要的是把所有已经形成的档案资料全部数字化,并挂接到单位档案网络软件上,为各项工作提供更高效完整的档案服务。 张敏副局长对照明处档案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档案室档案归档合理、软硬件设施先进、管理工作到位,完全符合江苏省档案工作四星级规范单位的标准,同时她对今后档案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 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邵燕参加验收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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