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策文件宣贯会 |
发布日期:2018-11-14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履约管理,全面使用2018版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维护工程交易市场秩序和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11月9日,我局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策文件宣贯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部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城乡建设局贡浩平副局长到会并讲话。 会议宣贯了国家发改委16号令、省政府120令、省招办〔2018〕10号文等招投标政策文件,以及我市今年以来出台的相关招投标文件精神,对江苏省(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修订版,适用于资格后审)进行了逐条解读和指导。 贡浩平副局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招标文件是整个建设活动的大纲和灵魂,涉及的政策规定、技术规范专业性很强。不仅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深入施工一线实践,这样才能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总体水平。二是规范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的服务质量。高度树立“公正、公平、公开,守法诚信的原则”,加强代理机构的动态信用考核和评价,坚决打击和防范编标机构和投标单位串通一气,培养代理机构的品牌意识,争先创优,做“百年老店”,更好地维护工程交易市场秩序。三是加强招标监管,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招标文件严密性、逻辑性,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发生。利用信息化体系加强对代理机构和人员的信用监管。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招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工作。通过创新的“三合一”、ABC评标办法,有效遏制围标串标,从重从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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