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实行施工样板制度 |
发布日期:2018-07-05 |
为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样板在标准化施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住宅工程高质量发展,日前市城乡建设局出台新规,要求对2018年8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住宅工程实行施工样板制度。 施工样板是指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在工程大面积施工展开前设立的,为明确重点功能部位的节点做法、重要工序的标准做法,将完整的成品施工工序层层展露、分解展示的样板工程。施工样板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实体上,包括外墙节能工程和建筑外窗工程。 本次新规专门要求施工单位在住宅工程的节能、外窗等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实行施工样板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设置施工样板的时间、部位、节点、工艺说明等。同时要求建设(监理)单位按质量标准,对每道工序严格进行检查验收,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后,相应工程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对出现不符合施工样板标准的情况,组织整改或返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对参建各方执行住宅工程施工样板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并视情扣除责任单位信用分。未按要求设置施工样板的住宅工程,一律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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