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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质安监手续审批
发布日期:2017-10-13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工程实施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和电子证书发放制度的工作通知》关于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的要求,市城乡建设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3550”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部署,围绕优化“施工许可”流程,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的工作目标,通过扎实、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在优质完成业务系统改造的基础上,自9月20日起全面实现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质、安监手续的审批工作。

一是准确梳理对照并联审批中涉及质、安监手续办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在业务系统改造过程中得到全面落实。通过业务系统共享申请质、安监手续办理的复用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同时做到过程留痕、申报信息固化,可追溯。二是积极参加省住建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操作培训,通过规范流程、优化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三是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的要求,规范编订质、安监手续办事指南,及时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公布,通过公开透明不断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质、安监手续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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