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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办:我市311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
发布日期:2016-10-18
 

为纠正因人员调整带来的征收项目上人证不匹配等问题,完善房屋征收信息系统中征收人员管理的基础数据,提高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推动我市征收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使用管理的通知》(常征补办〔20128号)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市征收办组织了各区房屋征收部门、街道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征收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截至6月底,全市311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取得了《培训合格证》,其中天宁区37人、钟楼区44人、新北区46人、武进区(含经开区)149人、金坛区15人、溧阳市20人。

《培训合格证》是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具备上岗资格的唯一依据,使用管理实行押证备案制度。各区房屋征收部门、街道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征收工作人员的《培训合格证》的使用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根据征收项目需要,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发放并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培训合格证》配发工作人员上岗证并报市征收办备案。劳务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使用由市征收办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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