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6-07-14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报名组织和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5、16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网站:常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7月15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9日和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7月29日-8月5日 老考生:7月16日-8月5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8月5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新考生”是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以及2014年、2015年均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须在单位意见处注明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免试两科考生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老考生”仅指2014年或2015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人员。“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10月10日至10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六)10月7日-10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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