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申请的常州市级资质许可 |
发布日期:2013-12-13 |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13年11月申请常州市级资质许可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陈述补正材料报送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9-86900515 86900513 67886330 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室:0519-85682056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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