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和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8-18 |
各监理单位:
为加强监理企业和人员诚信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理企业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保证监理企业及人员信息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各监理企业应按企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业务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应悬挂上墙;按要求做好内部管理台账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二、加强文明道德建设,共创文明城市。各监理企业应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监理人员的文明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遵守交通规则,使用文明用语,制定工作规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三、各监理企业认真组织填写《常州市建设监理企业信息表》(附件1)和《常州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信息表》(附件2),8月18日前报送到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的填写应完整、准确。电子文件发送到11943@sohu.com信箱。
附件:
1、常州市建设监理企业信息表
2、常州市建设监理从业人员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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