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地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和培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7-04 |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1】422号)文件要求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的安排,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名、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的各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教育培训。
二、培训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共分六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三个专业在省建校培训点报名,其他三个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要在省内其他城市培训点报名,详见苏建建管【2011】422号文。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1、培训内容
每个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必修课60学时采用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其中公共课程25学时,专业课程35学时),选修课60学时为自学。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主项专业按上述学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还应当参加该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公共课程不重复培训。
2、培训和考试时间
省建校培训点第一批培训时间暂定8月中下旬,之后则根据报名人数按批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首次考试时间为9月18日,第二次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四、报名方法及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
企业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进入“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登录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报名。
(1)培训考试申报
点击【培训考试申报】,选择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点击【上报】,选择培训机构(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点击【确定】。
(2)取消上报
如遇需要取消上报的情况,请选择需要取消上报的人员点击【取消上报】,该人员则上报取消。
(3)申报情况查询
点击【申报情况查询】,可以查询到企业人员上报审批情况。
(4)考试结果查询
点击【考核结果查询】,可以查询到企业人员考试结果情况。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应先参加主项专业的继续教育,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增项专业的继续教育。
2、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各企业单位请携带相关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费用到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教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通过,报名才完成。省建校培训点第一次现场审核时间定于为7月28、29日,之后的现场审核时间定于9月4日以后的每周二、周三。
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在其注册有效期满前,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仍须网上申报、现场审核,并交补考费100元/人。超过注册有效期不再办理补考(由于网上报名经审核完成、培训考核有一定的时间过程,故务必及时报名)。
五、报名费用
培训费(含培训、报名、考试、发证等费用):550元/人,教材费另按实收取。
六、报名地点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教中心(联系电话:83285202;联系地址:常州市花园新村西大袁家塘55号,39路公交车省建设高校终点站下即到)
201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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