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建筑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3-08 |
各辖市区建设局: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建筑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经与市人社局沟通,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总承包企业:金坛、溧阳、武进、市区各推荐1名;
2.专业企业:溧阳、市区各推荐1名。
二、推荐方式
推荐情况汇总后,由金坛、溧阳、武进建设局及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领导各1名,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上报人选。
三、时间和要求
3月10日前上报推荐人选(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传真、电话:85682053,邮箱:czzd_lf@163.com),3月11日确定上报人选(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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