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11-22 |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各辖市(区)建设局、消防大队,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吸取“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切实提高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消除和杜绝消防工程先天性火灾隐患。经市城乡建设局和市消防支队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26日上午9:00-10:30
二、会议地点
常州市大剧院二楼
三、参加人员
各辖市区建设局、消防部门分管领导,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四、会议内容
1、通报全市火灾形势和典型案例,部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2、宣贯DGJ32/J73-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和公通字【2009】46号《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3、领导讲话。
五、会议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
2、各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一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