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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下半年全省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建函教(2009)648号
发布日期:2009-10-09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市政公用局,省建设厅各驻外办事处:
    根据省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全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考培分开制度的通知》(苏建教(2008)13号)和《关于2009年下半年开展建设、建筑专业管理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苏建函教(2009)5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下半年全省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统一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
(一)统一考试工作由厅人教处会同厅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具体考务、阅卷工作委托省建设教育协会承办。
(二)各地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和考场安排落实工作由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牵头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以省辖市或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为单位,汇总报名信息,并统一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EXCEL表,可在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下载)的形式进行,请各省辖市于10月25日前将本地区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以EXCEL表的形式(式样见“附件三”、 填报说明和注意事项见“附件二”)报省建设教育协会。各地考生(含省属单位)可就近选择所在省辖市或驻外办事处报名,各报名点不得强制培训与报名挂钩。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1、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建设类中专以上学历(含2010年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非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高中学历,三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明;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工作经历证明。
各报名点在初审时要认真审核有关证书原件。
三、培训
1、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班。
     2、培训参考内容及学时详见“附件一”。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定在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9:00~12:00(180分钟),质检员(土建专业)、材料员考试,下午14:00~17:00(180分钟)质检员(安装专业)、质检员(市政专业)、城建档案管理员考试。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各省辖市或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
    五、考试科目、答题方式
    质检员统一考试分“土建”、“安装”和“市政”三个专业,每个专业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在一张试卷上进行考试。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但不可同时报考“安装”和“市政”专业。
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统一考试不分专业,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在一张试卷上进行考试。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但不可同时报考材料员和质检员(土建专业)、城建档案管理员和质检员(安装或市政专业)。
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50分,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六、培训收费标准
各地可按照实际培训学时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
七、其他
1、2009年度全省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统一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要求将另文通知。
2、由于本次统一考试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驻外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联系。
省建设厅人教处        联系人:陈 曦
联系电话:025-51868817(兼传真)
  省建设工程质监总站    联系人:金孝权
联系电话:025—51868705
省建设厅档案办        联系人:陈文志
联系电话:025—518689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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