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5-19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工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26号)精神,现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日和6日进行。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考生在报名时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报名组织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传照片、现场审核、现场交费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6月8日,网络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17131。
完成网上报名并且照片审核通过的新考生请于2009年6月8日-9日(9:00-11:30,14:30-17:30)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9-85681918。
现场审查时初次报考的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照片处)。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照片处);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过去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老考生,请根据上次考试的档案号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9年6月8日、9日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交纳报名表和1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贴于报名表照片栏内)。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六、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报名网:常州考试网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09年8月30-9月4日。准考证打印有问题的,可咨询电话:0519-86617131。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考试用书的预订和考前培训报名工作,在现场审核确认时一并办理。市人事培训中心咨询电话:86600570。市建设局职称办咨询电话8568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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