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基桩检测机构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3-24 |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工〔2009〕168号
关于组织开展基桩检测机构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桩检测管理,掌握各基桩检测机构现有情况,推进基桩检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公正、规范、有序的基桩检测市场,经研究决定,对全省现有基桩检测机构及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详见附表1—3。
各省辖市建设局负责附表1的填写,基桩检测机构负责附表2和附表3的填写。各省辖市建设局要督促辖区内的基桩检测机构按要求认真填写,对统计的情况进行核实后集中上报。上报时间:2009年4月1日前。
联系人:省建设厅工程处,张贤林,025-51868871。
附表: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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