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监理考试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1-04 |
各辖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3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 2009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5月23日、24日两天。 三、考试科目与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报名工作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传照片、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7日-2009年2月5日。网络报名及考务咨询:86617131,资格审核咨询:85681918。 完成网上报名,并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09年2月6日(9:00-11:30,14:00-17:00)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1张; 5.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参加过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老考生,根据上次考试的档案号进行网上报名,于2009年2月6日到常州人事考试中心交报名表并缴费。对于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请考生于考试前一星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与培训 教材的征订和考前辅导报名将在现场审核时受理。培训咨询电话:86600570。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9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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