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3年我市市区交存维修资金5.14亿元,截至2023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67.17亿元,总余额为82.63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市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9581件,拨付资金4603.99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33.98 %、6.2%;截至2023年底,我市市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3.56亿元,使用率约4.31%。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3年我市市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屋面和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63.25%、18.70%和1.78%,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29.80%、20.03%和19.38%。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3年我市市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一般程序使用8648件,拨付资金4106.13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同比去年分别上升37.12%、8.01%;应急程序使用933件,拨付资金497.86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同比去年分别上升10.55%和下降6.72%。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总量的9.74%、10.81%。
2023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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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
|
一般程序使用办结案件(件)
|
一般程序拨付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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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程序使用办结案件(件)
|
应急程序
拨付资金
(万元)
|
办结案件合计
(件)
|
拨付资金合计
(万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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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
2331
|
1497.76
|
154
|
177.25
|
2485
|
1675.01
|
2
|
天宁区
|
2784
|
1463.80
|
373
|
197.76
|
3157
|
1661.56
|
3
|
钟楼区
|
3533
|
1144.57
|
406
|
122.85
|
3939
|
1267.42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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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8
|
4106.13
|
933
|
497.86
|
9581
|
46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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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我市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2023年度向业主分配利息3.62亿元。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年度公告由各辖市区自行发布。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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