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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功能上线运行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29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功能模块已于今天上线运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转发提示如下:

       1. 线上办理:企业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企业服务类”,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办理;或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2. 证书换领:办理证书换领前,请企业仔细阅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中,公开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文件内容。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后,在企业端的右侧界面点击需换领的资质类型模块(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根据文件要求和企业实际,准确选择需要换领的具体资质名称。换领申请提交后点击企业端左侧“我的证书”栏目,即可查看换领后的资质情况(如资质未更新的请手动刷新页面)。每类资质类型的证书换领需单独操作。

       3. 证书延续:办理证书延续前,请企业仔细阅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中,公开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和公开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2个文件。申请办理时,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在企业端的右侧界面点击需延续的资质类型模块(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根据文件要求和企业实际,准确选择需要延续的具体资质名称进行办理。每类资质类型的证书延续需单独操作。

       4. 建设工程企业通过换领或延续取得的 1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再申请延续 5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不在此次证书延续范围内,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5. 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具体操作,详见企业端《系统操作手册》(省内企业)中“资质延续”、“资质换领”章节。

       市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86900583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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