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陈浩等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人员记分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4-10 |
依据《关于印发<常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住建〔2023〕25 号)精神, 2024年以来(截止4月1日),我局对蒋陈浩等 36 名配送服务人员予以计分处理,其中蒋陈浩、马飞、朱士清三名配送服务人员计满 12 分,现将36名配送服务人员计分情况予以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