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季度初定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公示 | ||||||||||||||||||||||||||||||||||||||||||
发布日期:2023-10-07 | ||||||||||||||||||||||||||||||||||||||||||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刘琰汝等6位同志于2023年9月28日通过审核。现将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名单附后),如对此次初定通过人员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到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221室(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政府内,联系电话:85682071),携带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办理的审核确认工作,2023年10月10日前未及时办理审核确认的人员延后至下一季度。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电话:85682071。
附件:2023年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季度初定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2023年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季度初定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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