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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15日,第四巡察组对常州市排水管理处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巡察组向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排水处党委高度重视,10月1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延伸巡察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党委的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提出问题,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落实整改,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了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关讨论,并提出整改意见。10月3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和分管工作,针对认领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会后根据党委会讨论意见,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11月27日,处党委书记专门召集相关科室部门进行专题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处整改工作方案并形成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市委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处党委坚持真改实改。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12月12日,经处党委讨论通过,重新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范围内的各类事项明确类别和要求,确保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上会集体讨论决策,形成详细的决策讨论记录。原有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废止。

2.关于“集体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局党委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规范化运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会前对重要议题在适当范围内征集意见建议,安排充足的酝酿时间,对涉及排水处及排水公司的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并签字背书,不断提升班子的集体决策水平;2019年共计召开党委会讨论各类重要事项21次,每月均召开党委会研究处重大事项。

3.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存在漏征和监管不力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住建局《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审核的通知》(常住建﹝2019﹞183号)文件,建立污水处理费收费复核审查工作机制,我处对7家漏征污水处理费的企业进行了细致排查,已经补征污水处理费。经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协调,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涉建立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流协作。根据新形势,研究加强监管的新举措,在征求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12月24日,经处党委讨论,出台了《常州市城镇排水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信用评价办法》。

4.关于“对企业污水排放补偿金的确定和收缴缺少监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明确超标排水户整改期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常住建﹝2019﹞182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已经开始和企业重新签订《污水处理合同》明确加收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5.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梳理制定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加强计划的执行力度,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内部优化提升办理效率。2019年以来,处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江边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等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施。

6.关于“对中心组学习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对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细化完善,2020年1月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明确学习要求,每年度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均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强化计划的执行;提升学习成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将理论学习与排水工作有机融合,政治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以调研推动实际问题解决,2019年完成处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以上,其中集体讨论不少于6次;还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开展学习教育集中研讨6次,班子成员分别进行重点发言。

7.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12月9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局党委相关工作要求,会上自我批评彻底透彻,互相批评动真格,见人见事,会上处领导班子成员共提出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40条。参加会议的袁茂新副局长讲话肯定了此次民主生活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强化责任传导至各支部、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处和部门的绩效考核目标。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引导,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向纵深发展。正确把握好政治导向,把握舆论导向,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9.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大力加强阵地建设,做好理论武装工作。严抓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巡察结束后,对《排水简报》、主题教育专题简报、《龙城排水》等宣传阵地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9月23日筹备道德讲堂精品课程走进市道德讲堂总堂,不断完善具有单位特色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拓展宣传教育渠道,以科室部门、党小组、班组为单位,宣贯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10.关于“人岗匹配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常州市排水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编办﹝2019﹞97号)批复,我处现有事业编制数为190名,核定编制数与实际在编人数基本相近;为提升工作效率,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内部优化人员配置,挖掘潜力,提升工作效率。

11.关于“拴心留人的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打好拴心留人感情牌,逐步建立引人留人机制,全方位关心关爱人才,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前对年轻人才进行了重点谈心谈话和引导,对收入低问题进行宣传解释。对新进员工争取人才公寓,解决过渡住房问题。打好拴心留人事业牌,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机制,为激发年轻人才干事创业精神,培养锻炼年轻人才,2019年选拔了四位年轻干部为中层副职,3名中层副职经局党委选拔成为中层正职。强化职称评价在人才管理与激励中的作用,执行《科技人才技术职务设置暂行规定》,2020年1月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办法(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为专技人才成长晋升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各类培养发展平台,不断增强人才的敬业精神和干劲,培育磨练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促进人才成长。促进科技人才组成技术项目研发团队或独立承担专项课题研究,带动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

12.关于“管理队伍存在断层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注重把年轻的干部放在一线岗位上锻炼培养,以承担党务工作、科研课题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为手段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管理和技术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对列入培养和重点考察的后备干部队伍进行激励,努力吸收新鲜血液。2019年12月,完成提拔两名(陈波,41岁;施亚栋,32岁)青年中层干部担任副处长,两名原领导班子成员(李强、张泽新)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班子,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班子活力明显提升。

13.关于“干部流动性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局党委文件,已对部分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同时根据处《中层干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考虑工作专业性基础上,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处管中层干部管理人员进行轮岗,加强对干部交流工作的研究和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的实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2019年累计完成13人次的轮岗交流和人员配置内部优化。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12月份的3名中层正职干部选拔,处党委已严格按照《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常住建委﹝2019﹞88号)文件精神,规范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今后还要更细致落实选任用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前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做到程序合规、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党委会研究决定今后要优先选政治素养高的同志。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支部建设,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各党支部、各党小组的活动记录,拓展学习及活动的方式,贴近党员、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要求各支部做好“一本通”的填写和记录;6位处领导班子成员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到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的规定,强化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监督,党员干部以党员身份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扎实有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6.关于“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够经常、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按照每季度至少保证下基层一次的要求,既指导工作又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班子成员分别找准调研课题,专题前往苏州、无锡、深圳等进行现场深入调研,还带领处领导多次前往龙游河、西、北市河及锁桥河进行现场调研踏勘;班子成员分别撰写调研报告7篇。

17.关于“有的领导对基层主动关心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党委会进行了讨论,要求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关心关爱基层。通过双文明检查、新职工座谈、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途径,加强与职工的交流互动,扩大谈话的覆盖面,在处一楼设立处长信箱,鼓励职工以书面形式向处领导班子及成员反映问题,交流工作。

18.关于“选拔干部重业务素质、轻政治素养”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2019年12月提拔的两名副处长均为党员,目前,我处领导班子成员均为中共党员。在干部动议时要突出政治标准,在考察时要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在积极争取党员发展名额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组织引导工作。

19.关于“纪委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11月15日完成修订《工程直接发包管理办法》制度,切实履行到位纪委工作职能,执行三转工作要求,纪委不再参与工程发包及其他各项业务工作。9月23日,处党委会研究了对职工刘子泉的处理意见,并形成相关报告报局党委;12月12日,根据《关于给予刘子泉开除处分的决定》(常住建委﹝2019﹞102号)文件,明确对刘子泉给予开除处分。

20.关于“年度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就市财政部门关于部门经费预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部署,将进一步合理制定我处的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加强计划执行,12月11日经处党委会讨论,调减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节约部分用于其他业务内容,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率。

21.关于“存在费用超标准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党委会要求工会福利费的发放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的标准执行,职工已经退回福利费超发部分共计91168元至工会账户。加强对出国费用的预算及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标准执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部分问题处党委正在积极推进整改过程中,整改仍需深化。

1.关于“偿债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控新增债务,今后新建的排水项目原则上排水公司不再融资从而新增债务,力争将今后新建排水工程项目列入政府债资金的还债范围,同时要开源节流,积极争取污水处理费调价。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政府债和财政拨款;2019年中央财政已拨付到账7900多万元;另外,由于江边四期项目建设的情况良好,省发改委行文已将原来拨付外市其他项目中的200多万元转拨至该项目。

2.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包括廉政谈话、任职前谈话、岗位调整谈话等内容。同时,完善制度建设,2020年初计划完成《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专业技术人才竞聘上岗办法》、《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2020年上半年计划完成《安全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在每年处与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同时,2020年2月,主要领导将于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书。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整改方案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党委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部门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抓住重点难点。要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针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市区核心区排水口整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重点难点工作逐个推进,在工作中切实体现成效。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将2020年工作计划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握导向,把好基调,既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又高效开展既有工作,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城市排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5572700;邮政信箱:常州市飞龙东路116号中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645432043@qq.com。


中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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