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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政治巡察,并延伸巡察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10月11日,巡察组向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好整改落实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于2019年10月14日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肩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中心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于11月12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分管领域,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提出整改建议,经多次完善,中心党支部形成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住房保障中心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中心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其他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制度,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监督推进,提高行动自觉

中心党支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整改要求上来,不回避、不拖延、不敷衍,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态度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纳入整改的事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中心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实时推进整改,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转化运用,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效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类具体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1类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班子学习能力、创新意识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民主集中制,明确了领导班子职责,规范了党政议事规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20次,自学了13次,集中研讨了5次,以住房保障审核、后续管理、工会服务等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关于住房保障资格审核难点与风险的思考》《关于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的调研报告》《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论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工作的完善》《关于克服工会工作形式主义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五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强化了担当意识和创新概念,激发了工作热情,坚定了克服困难、提质增效的信心和决心。

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本位主义情况较为明显”问题。重新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并组织班子成员重温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民主集中制,明确了领导班子职责,规范了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强化理论学习,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党课宣讲,进一步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开展了6次集中学习、5次学先进活动、5次主题研讨,落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举措。同时积极在中心OA上推送学习内容,督促“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推动碎片化自主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关于“班子攻坚克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2019年全年完成欠租收回55.96万元,其中往年欠租追缴23.35万元(含司法途径追缴9.32万元)。52户待退出房源中,已退房4户,提高租金退出2户,法院判决7户,法院执行中1户,法院执行终结2户,其余房源退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同时,为更好地解决“收租难”“腾退难”问题,中心已出台了《常州市市区保障性房屋委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从管理层面推进退出工作;结合退出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原有的《保障房腾退制度》;多次对接市法制办、法院、行政复议中心等司法部门,共同商讨司法退房途径;积极组织学习了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4-1关于“在实施‘龙城英才计划’人才公寓时,未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效建议,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宣传调研不够,人才公寓入住率偏低(龙城英才人才公寓一共96套,截止8月底,入住38套,空58套),对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中心通过建立政策“直通车”、开展政策进“校园”活动、加大纸媒、网络媒体合作力度,进一步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并会同局住保处、市人才办及市财政局,从扩大人才公寓申请范围、改善人才公寓服务质量、建立人才公寓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提高人才公寓吸引力。一是精准对接各区人才需求,扩大人才公寓申请人群。通过加强与各区人才办的联系,将人才公寓申请人群扩至各区重大项目、短期合作项目等中的各种重点人才,为其提供居住名额,以此提高人才公寓入住率;二是进行人才公寓配套设施项目改造,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人才公寓改造升级方案,完善功能设置,安排工程进度,积极打造高品质人才公寓,兼顾“速度”与“温度”,不断提升人才入住体验和满意度;三是建立人才公寓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质效。加大调研与探索,创新研究制定人才公寓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问需、问计、问效于智”的制度机制,精准对接,更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人才实际住房需求,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才公寓管理、服务的内涵与方法,持续保障和提高人才公寓资源的使用效率与吸引力。

4-2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中,在试点推出12套房屋出租后,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积极性不高,未能总结出试点工作的亮点,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未能起到促进作用”问题。在试点长租公寓首推12套房源并顺利租赁后,中心继续推进,在成功招租26套房源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租赁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由企业租赁长租公寓,并调研了解有意向承租的企业,进一步推广企业租赁工作。

4-3关于“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阵地拓展不够,宣传发动形式单一,对零星分散保障房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通过宣传国庆挂图、党建引领物业、文明城市宣传提升改造、开展文明宣传活动等方式,积极营造小区文明、和谐的居住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继续到底,做到了宣传阵地全覆盖、宣传方式多样化、宣传对象全面化、宣传内容丰富化。

5.关于“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精准度有待提高”问题。

5-1关于“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与民政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合力,导致年审的专项核查效率偏低,审核周期较长”问题。2019年9月,联合区局、街道建立了“两会一通”制度,组成了市、区、街道三级住房保障特殊业务审核工作联动机制,针对新老政策更迭中,处于政策“盲区”,但确有“特殊困难”的个别无房家庭,根据《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特殊业务家庭评定意见表》,通过科室例会和领导班子会议,疏通人性化的救济途径,缩短审核周期,实行对住房困难家庭的精准保障。

5-2关于“核查内容时,只对规定内容进行审核,未能主动与税务、银行等部门协调数据共享,个人所得税、银行流水等核心数据未纳入核查范围,无法实现精确保障”问题。2019年10月,中心与民政核对中心进行了沟通协调,提出在与工商、社保、公积金、车管所、银行等部门联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数据共享的需求。核对中心已根据中心提出的需求进行汇总、研究、分析,探讨大数据的整合性、可利用性,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数据内容,提升比对效率。

6.关于“保障房维修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已制定维修管理考核暂行措施,并通过加强现场走访,加大工作例会频次,及时商讨处理受托管理单位遇到的问题,强化了对受托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调整了审计收费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审计企业库,大大降低了审计费用。2019年保障房审计费用预计为42万元,较往年明显下降。

7.关于“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7-1关于“中心党支部2015年成立,设立支委委员4人,至今仍没有改选;三会一课不规范,支委会、党员大会记录简单,存在补记现象,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程序缺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入党和转正均未经支委会研究,直接在党员大会通过”问题。2019年11月22日,已在局党委的指导下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并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课”记录,坚持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作,党支部工作一本通在局党委三个季度的督查中均评为好。

7-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部分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个别重大问题决策不慎重(2017年5月9日办公会讨论决定以优惠价出售蓝天花园2个车库价格分别为3万元、3.5万元,市场价为每个7.8万元)”问题。中心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在销售前虽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但决策过程中思考问题简单化,思路不清晰,将销售与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经费不足两件事简单合并处理,程序存在瑕疵,未严格履行“补归补,收归收”的财务程序,已及时要求江苏欣祥物业有限公司补齐了优惠的4.8万元。今后将以此事为契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充分讨论并征求主管局意见,慎重作出决定,不突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底线。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重新完善梳理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了制度约束;积极加强干部培训交流锻炼力度,选派干部参加外地高校的培训,派出1名干部到住建部挂职锻炼,开展了住房保障申请受理、保障房后续管理、工会服务、安全生产等培训,切实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水平;结合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保障房小区开展了“党员义工365活动”“四重四亮活动”,前往新四军纪念馆等党性教育基地进行了教育,组织职工开展了谈心谈话、意见建议征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推动了问题解决,提高了干事热情。

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求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和单位管理中,做到同步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措施。

10.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已及时根据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工作流程等,制定并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已汇编成册,并要求全体职工严格参照执行,让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1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报销过程强化了对报销材料和流程的审核把关;涉及超规定天数报销人员已退回超出天数费用,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常州市差旅费报销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需要政府采购的事项严格按采购要求和程序进行,对需进行政府采购而未履行程序的事项一律不予列支。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共有产权试点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认真学习了上海、南京、淮安等地共有产权变更的做法,对共有产权公租房申请人的情况开展了调查,形成了共有产权变更情况调研报告,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就产权变更进行了初次讨论,统一了工作思路。起草了市区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变更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下一步将积极与局住保处沟通,就细则的内容进一步讨论修改。

2.关于“保障房诚信管理体制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经与局住保处、法规处多次讨论修改,已完成《常州市住房保障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初稿,2019年11月15日《常州市住房保障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已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12月6日,中心再次就《常州市住房保障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与市征信办探讨研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下一步,就《常州市住房保障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向铁路、机场等管理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从严压实责任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上自觉认同,政治上绝对忠诚。同时坚持政治站位更高、思想认识更深、标准要求更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夯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续发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未整改完成的、需要长时间坚持的,紧盯目标不松懈,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保障整改实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走样,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保障发展的动力,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从根源上找原因、寻对策,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深入查找管理上的漏洞、环节中的缺失,围绕岗位职能、日常管理、工作运行和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6628297;邮政信箱:常州市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中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873853445@ qq.com。


中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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