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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转实物配租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9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拟将下列低保、特困、优抚等无房租金补贴家庭调整为实物配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地址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信息
1 蒋琦鸿 3204021962*****410 杨家村28号 低保  
2 姜建华 3204021960*****010 红梅东村3-甲-501 低保  
3 王新 3204021971*****217 北直街44幢丙单元102室 低保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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