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1-01-21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及我省《关于做好200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01年度我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5月12日 上午9:00-11:00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 进度控制 5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 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考场原则上设在南京市。 二、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集中报名时间:2月12日-14日(各辖市、区及主管局所属考生报名时间自定) (二)集中报名地点:市建委职称办。 (三)考试收费: 1、 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2、 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四)报名时同时征订教材,并收取考前辅导费。指定教材(含大纲)每套115元;有关辅导资料50元。考前辅导费每人650元。 三、报考条件 获得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如2000年度考试通过三个科目,则2001年只需要考一个科目,如考试合格,即获得执业资格);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 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程满1年。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在主管局报名。各主管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同意后签署意见报市建委职称办。由市建委、市人事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省同意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贤格考试,应提供下列材料: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应交验原件。 续考人员凭去年的准考证复印件和报名表即可报名。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监理 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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