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8-07 |
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我市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贯彻落实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报送2017年度我市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建设领域工作,同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我市申报建设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无需手工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 2、单位公示材料; 3、单位提供的申报人职业道德评价意见;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6、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原件; 7、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材料(对照评审条件第七条逐条列出); 9、业绩、成果材料(对照评审条件第八条逐条列出); 10、论文、著作(对照评审条件第九条逐条列出); 11、公共科目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12、免冠1寸正面彩色近照一张(资格证书备用,照片后面请用圆珠笔标注单位、姓名)。 四、申报流程 1、所有申报人员先在《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 2、通过网络预审后,申报人员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龙城大道1280号市人社局1-B-814)进行复审。 3、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8月8日-8月28日; 2、网上修改时间:8月8日-9月4日; 3、现场纸质材料递交时间:8月8日-9月11日。
2017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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