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3-03-24 |
    苏建职(2003)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要求,从2003年起,确定享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的评审转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并实行评聘分开。经研究,拟在今年7月召开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高级工程师的同时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规划师)资格。为了做好2003年度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即97年底之前取得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 3.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有下列成绩之一: (1)组织和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集体项目前三名;显著经济效益系指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同下);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取得了重要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3)获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部、省一、二等奖或三个以上部、省级三等奖的; (4)在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览中获金、银质奖或一、二等奖的; (5)获部、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符合晋升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年度考核等要求。申报人员应提供职称外语有效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县(不含县)以下申报人员不作要求;申报人员要提供职称计算机有效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 5.2002年12月31日前未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虽已到龄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申报评审对象,均需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新表)一式三份。 2."江苏省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3."江苏省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人填写一份) 4.任职期间"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任高级工程师后的工作总结。 6.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职称外语、计算机有效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县以下(不含县)职称外语不要求。 9.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所提供的申报条件中规定的业绩,需报送有关业绩的证明、奖励证书等及有关具体资料。 上述报送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四、报批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提出推荐意见,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随同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报市、厅(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者所在市、厅(局)审查、平衡。各市人事局、省有关厅(局)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上报名单的情况,负责审查平衡,提出意见后报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办。 3.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办根据推荐情况,对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的评审程序交高评会评审。高评会评审通过后,由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办报省人事厅审核批复。 五、对报送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在推荐、审核过程中,认真按照文件中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对象,是指部分符合申报条件并且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请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在审核推荐申报对象时,要重点审核其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并且工作成绩是否优异。要克服论资排辈思想,要增强竞争意识,要把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 2.上述报送材料,封面必须有目录。各市省各厅(局)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 3.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符合有关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务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厅职称办不予受理。 5.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1)个人简历;(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只需列出主要的;(5)申报理由。 6.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所在单位要详细写出申报者的主要业绩,全面地反映申报对象的工作成绩、能力、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论文、论著、译著单位结论意见、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资格。 7.对申报对象单位性质不明确者,须提交省(市、县)编委对单位性质批文的复印件。 8.报送材料由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职称办统一办理。评审材料的把关和整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 9.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10.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03年4月30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省建设厅职称办(北京西路70-1号二楼西侧)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报送评审材料时应携带各市、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职称办评审委托函。 五、评审收费标准 2003年省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分专业评委会评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 号 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请各市、省各有关单位将收取的费用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上交省建设厅。 单位名称:江苏省建设厅会计委派中心 帐 号:09902-224010101157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北京西路支行 联系电话:025-3200271 联 系 人:王宇旻 附件: 1、江苏省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江苏省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3、申报材料目录。 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抄报:省人事厅。 抄送:各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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