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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资格及实行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4-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市职称办统一部署,全市200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2002年底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学历 大学专科(建设工程类)及以上毕业。
资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职称外语 必须提供全国(及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有效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
辖市以下(不含辖市)单位申报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野外地质勘探、测绘专业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已达到大学外语考试四级水平的视作达到晋升中级职称外语水平。
信息化素质考核 申报中级职称 ,信息化素质考核必须合格(必备条件)。原参加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成绩证明(及合格证),三年内有效。
继续教育 每年脱产接受(经常州市建设工程系列相关继续教育部门确认或认可的)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三)评审条件
详见苏职称(2002)15号文件
确有真才实学,必须符合上述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的破格条件方可申报;
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参加论文答辩。"工作经历与能力"和"业绩成果"提供技术文件不充分的须面试。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有关市、区(辖市)人才代理机构、工商联或区(辖市)职称职能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由市、区(辖市)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或区(辖市)职称职能部门审核;
(四)申报材料必须经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预审合格;
(五)评审材料正式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理论知识与技术水平测试(面试、答辩)后才能按规定程序参评。
三、申报材料分类与格式
(一) 表格、表式(不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不得复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15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必须按评审学科进行分类填写);
4、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第一册 反映本人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表;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00年、2001年、2002年,提供复印件);
3、单位有关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三)第二册 反映本人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
7、第一分册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第二分册 有关本专业理论与技术考试(面试、答辩)成绩。
9、第三分册 本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相关技术文件)。
10、第四分册 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的鉴定书、证明材料或其它原始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
11、第五分册 论文、论著要求(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 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本专业论文;
(2) 论著或译著;
(3) 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报告。
12、第六分册 职称外语、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材料)
(1) 参加国家、省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有效成绩证明或其它外语水平的材料;
(2)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证明或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
(四)第三册 破格晋升材料
(1)第一分册 破格申报材料(按破格申报中级条件填写);
(2)第二分册 破格评审材料(按破格评审中级条件填写)。
四、材料整理要求和说明
(一)建设工程系列评审学科分类:
01 建筑学;02 城乡规划;03 测量测绘; 04 施工安装; 05 建筑电气(智能化); 06 建筑材料;07 建筑机械设备; 08 建筑给排水; 09 空调与暖通; 10 建筑管理; 11 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12 工程(结构)设计;13 工程造价管理;14 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理;15 工程安全管理; 16 城市开发; 17 城市燃气与天然气; 18 城市道路与桥梁;19、城市道路照明; 20 城市环卫与市容管理; 21 城市供水;22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23 市政管理; 24 科技管理; 25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26园林绿化;27 环境保护;28 土地资源管理。
(二)建设工程系列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
(三)工程类别和等级
详见2001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2号
(四)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材料中有关证书、证明、论文、论著、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而提供复印件的,相应单位应对各类证明、技术文件复印件进行核对,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第1-3册必须按册(含分册)单独装订并在每一种类材料首页列详细目录。
3、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规定由本人详细填写目录(及分册目录)。
4、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受理部门不得受理"(市人事局规定)。
(五)若干材料填写说明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填写说明
必须对照苏职称(2002)15号文件"第三章 评审条件"对应填写。
2、《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撰写说明
必须按格式撰写:第一部分 个人简历;第二部分 目前学识水平及继续教育情况;第三部分 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第四部分 业绩与成果(主要奖励、论文、论著、译著等);第五部分 申报理由。
3、第二册第二分册 "有关本专业理论与技术考试(面试、答辩)成绩" 由市建设局职称办负责填写(专业理论与技术考试、面试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途径
(一)国有、集体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职称材料采取单位推荐办法的,职称申报的材料由单位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
(二)实行个人申报办法的,可直接到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按规定申报,也可到市、区(辖市)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部门或工商联申报(由各代理机构或工商联转送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
六、材料预审、报送时间、地点和咨询网址
(一)材料预审时间和地点
材料预审时间:2003年4月25日前。
材料预审地点: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常州市健身路9#408室)。
(预审材料较多,如需现场办公请提前一周与本办联系)。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03年5月9日前。
材料报送地点: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常州市健身路9#408室)。


二○○三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职称 中级 资格 办法 通知
抄报:市职称办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3年4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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