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及试行预审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3-04-03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局"三定"方案职责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0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及试行预审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2002年底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学历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建设工程类)及以上毕业。 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建设工程类)及以上毕业。 资历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职称外语 必须提供全国(及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有效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 信息化素质考核 信息化素质考核应合格。原参加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成绩证明(及合格证),三年内有效。 继续教育 每年脱产接受(经常州市建设工程系列相关继续教育部门确认或认可的)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三)评审条件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详见苏建职(2003)07号文件 高级工程师 详见苏职称(2002)15号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有关市、区(辖市)人才代理机构、工商联或区(辖市)职称职能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由市、区(辖市)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或区(辖市)职称职能部门审核; (四)申报材料须(自愿)送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预审。 (五)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送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送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或市职称办)。 三、申报材料分类与格式 (一) 表格、表式(不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不得复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18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必须按评审学科进行分类填写); 4、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第一册 反映本人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表;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00年、2001年、2002年,提供复印件); 3、单位有关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三)第二册 反映本人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 7、第一分册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第二分册 有关本专业理论、技术考试和答辩成绩; 9、第三分册 本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相关技术文件); 10、第四分册 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的鉴定书、证明材料或其它原始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 11、第五分册 论文、论著; 12、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或信息化素质考试(考核)合格证书或有效考试成绩。 (四)第三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晋升高级工程师材料 1、第一分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晋升申报材料; 2、第二分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晋升评审材料。 四、材料整理要求和说明 (一)建设工程系列评审学科分类: 01 建筑学;02 城乡规划;03 测量测绘; 04 施工安装; 05 建筑电气(智能化); 06 建筑材料;07 建筑机械设备; 08 建筑给排水; 09 空调与暖通; 10 建筑管理; 11 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12 工程(结构)设计;13 工程造价管理;14 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理;15 工程安全管理; 16 城市开发; 17 城市燃气与天然气; 18 城市道路与桥梁;19、城市道路照明; 20 城市环卫与市容管理; 21 城市供水;22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23 市政管理; 24 科技管理;25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26园林绿化;27 环境保护;28 土地资源管理。 (二)建设工程系列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研究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规划师、研究员级工程师; 高级建筑师、高级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三)工程类别和等级 详见2001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2号。 (四)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材料中有关证书、证明、论文、论著、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而提供复印件的,相应单位应对各类证明、技术文件复印件进行核对,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第1-3册必须按册(含分册)单独装订并在每一种类材料首页列详细目录。 3、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按规定由本人详细填写目录(及分册目录)。 4、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受理部门不得受理"。 (五)若干材料填写说明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填写说明 必须对照苏职称(2002)15号文件"第三章 评审条件"对应填写。 2、《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撰写说明 必须按格式撰写:第一部分 个人简历;第二部分 目前学识水平及继续教育情况;第三部分 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第四部分 业绩与成果(主要奖励、论文、论著、译著等);第五部分 申报理由。 3、第二册第二分册 "论文、成果答辩成绩(高级)" 由市职称办负责填写(论文、成果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预审、报送时间、地点和咨询网址 (一)材料预审时间和地点 材料预审时间:2003年4月20日前; 材料预审地点: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常州市健身路9#408室) (预审材料较多,如需现场办公请提前一周与本办联系)。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03年4月25日前; 材料报送地点: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常州市健身路9#408室)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职称 高级 资格 办法 通知 抄报:市职称办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3年4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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