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资格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人员实行面试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3-04-03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200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业已开始,现就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002年底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学历 中专(建设工程类)及以上毕业。 资历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需从事技术员工作3年以上。 继续教育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每年脱产接受(经常州市建设工程系列相关继续教育部门确认或认可的)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三)评审条件 详见《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1986]第78号)任职基本条件。 (四)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 根据国家有关"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的精神,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初级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今年仍参照苏职改(91)1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从严掌握。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有关市、区(辖市)人才代理机构、工商联或区(辖市)职称职能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由市、区(辖市)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或区(辖市)职称职能部门审核后送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 (四)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人员实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市建设局职称办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分类与格式 (一) 表格、表式(不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不得复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15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必须按评审学科进行分类填写); 4、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第一册 反映本人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表(申报技术员资格略);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00年、2001年、2002年,提供复印件;申报技术员资格略); 3、单位有关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申报技术员资格略)。 (三)第二册 反映本人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 7、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反映本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业绩和成果的技术文件及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 (四)第三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材料 四、材料整理要求和说明 (一)建设工程系列评审学科分类: 01 建筑学;02 城乡规划;03 测量测绘; 04 施工安装; 05 建筑电气(智能化); 06 建筑材料;07 建筑机械设备; 08 建筑给排水; 09 空调与暖通; 10 建筑管理; 11 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12 工程(结构)设计;13 工程造价管理;14 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理;15 工程安全管理; 16 城市开发; 17 城市燃气与天然气; 18 城市道路与桥梁;19、城市道路照明; 20 城市环卫与市容管理; 21 城市供水;22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23 市政管理; 24 科技管理;25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26园林绿化;27 环境保护;28 土地资源管理。 (二)建设工程系列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技术员;助理建筑师;助理规划师;助理工程师。 (三)工程类别和等级 详见2001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2(四)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材料中有关证书、证明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而提供复印件的,相应单位应对各类证明、技术文件复印件进行核对,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第1-3册必须按册单独装订并在每一种类材料首页列详细目录。 3、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规定由本人详细填写目录(及分册目录)。 4、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受理部门不得受理"(市人事局规定)。 (五)若干材料填写说明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填写说明 必须对照职改字(1986)第78号文件"第二章 任职基本件"对应填写。 2、《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撰写说明 必须按格式撰写:第一部分 个人简历;第二部分 目前学识水平及继续教育情况;第三部分 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第四部分 业绩与成果(主要奖励、论文、论著、译著等);第五部分 申报理由。 3、《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表》 必须对照苏职改(91)16号文件相关规定对应填写。 五、材料报送途径 (一)国有、集体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职称材料采取单位推荐办法的,职称申报的材料由单位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 (二)实行个人申报办法的,可直接到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按规定申报,也可到市、区(辖市)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部门或工商联申报(由各代理机构或工商联转送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 六、报送时间、地点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03年5月20日前; (二)材料报送地点: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健身路9#408室)。 二○○三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职称 初级 资格 办法 通知 抄报:市职称办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3年4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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