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我省2004年第二批申报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4-11-09 |
苏建管企(2004)4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苏建管企[2004]31号)精神和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政务公开要求,省建管局近期将受理今年第二批申报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第二批二级资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04年11月25日。 二、受理要求: 1、申报二级资质企业2004年年检结论必须为合格。 2、企业技经人员,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如有社会保险凭证可以替代人事或劳动合同。 3、企业提供的近3年财务和统一报表应为2001、2002和2003年度报表,其工程结算收入和净资产等指标应与上报我局的统计报表数字一致。 4、同时受理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已属地管理的原部属中央企业向当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5、近两年中完成的代表工程,除上报工程合同复印件外,还应附上企业使用管理手册中工程记录的复印件。 6、企业申报材料要求与资质就位时的要求一致。 三、受理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省局企业处联系,电话:025-84200720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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