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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2005-11-29
    参评范围与对象
  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安装维修、环境监测、规划、勘察、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
  一、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中专毕业或取得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 破格申报技术员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但动手能力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做出了一定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技术员资格:
  1、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它与本专业相关奖项的获奖者;
  2、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者。
  (二) 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技术员期间,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一定贡献,有一定工作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
  1.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受聘技术员5年以上;
  2.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评审条件

  一、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助理工程师:
  参加本专业的理论和业务研究工作,参加并完成本专业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解决工作中一般的技术问题。
  (二)技术员:
  协助完成本专业一般性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记载和整理有关专业资料。
  二、破格评审助理工程师条件
  破格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在符合第九条破格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获奖者(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它相应奖励者;
  (三)作为主要组织者,在单位技术改造、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中,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四)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者。
  三、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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