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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发布日期:2005-11-29
    (一)材料种类
  1、 表格、表式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不得复印)
(2)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3)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用)
  2、反映本人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破格申报材料
  3、反映本人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专业技术经历与能力的材料
包括各类工程技术文件
   (3)业绩与成果
包括各类鉴定书、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其他原始材料
   (二)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材料中有关证书、证明,应提供复印件、原件。其中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验证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签名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由受理机构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
  2、材料按顺序用线装订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应列详细目录。
  3、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不予受理。

  三、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材料要求
  破格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除按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破格申报、评审材料,材料单独装订一册。

附件:《建设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格》详见建设局网站右边职称人事教育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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