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发布 |
发布日期:2024-08-20 |
新修订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的小区治理架构;二是完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制度,新增一个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条件;三是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四是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定位和运行规则;五是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与管理的相关制度,设立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责任制;六是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的相关规定;七是删除物业保修金的相关规定;八是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精细化指导。 《条例》的实施推进了物业管理法规与时俱进,提高了物业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满足居民对高质量物业服务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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