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3-08-29 |
8月25日下午,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承运厅召开。会议由市住建局局长彭峻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曹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锁龙通报了全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完成进度、“阳光物业”平台应用、全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住宅小区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推进等工作情况;溧阳市、金坛区、新北区和钟楼区永红街道作会议交流发言。 曹建中就做好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服务管理新格局,以物业管理“小切口”做好城市治理“大文章”,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二是重点难点要再突破。物业管理涉及面广,矛盾问题比较复杂,要坚持有的放矢,特别是在加强党建引领、业主自治、充电桩建设管理和公共收益管理等具体工作中,要牵住“牛鼻子”、把握关键处,找准突破口、着力点。三是监管执法要再推进。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共性问题和矛盾为主线,深入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要以“阳光物业”平台为抓手,通过数据集成、投诉派单、考核公布等方式,引导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投诉、处置、回应、问责闭环管理。要深入推进物业管理矛盾调解机制创新,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四是工作合力要再增强。全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健全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抓物业管理工作体系,确保权责清晰、支撑有力,推动各方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效,全面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彭峻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各地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的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作出专门汇报,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保证。二是扎实抓好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勇于直面困难和问题,着力在“有没有”“好不好”“强不强”上下功夫,狠抓物业行业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不断总结创新经验。要立足物业行业实际,遵循物业管理工作规律,创新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摸索出适合本地本小区的管理手段。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探索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宣传物业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持续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锁龙、局四级调研员王坚冬、局物管处、住保中心、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相关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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