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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贯培训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20-04-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各级督导组工作要求,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常州市建筑工程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宣贯方案》等要求,市住建局于4月29日下午召开了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宣贯培训“重点事项清单”。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共180余人参加会议,市住建局副局长贡浩平到会并讲话。

贡浩平副局长要求,强化落实我市建筑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聚焦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针对当前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工人素质低下、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理想、高空作业和邻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危大工程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事故高发多发的主要因素,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四是各级监管部门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查到事故问题以后坚决不放过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切实提高建筑行业通过监管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卫兵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为主题,分析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剖析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防范事故发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明确监管部门和企业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厘清政府监管职责边界,鼓励政府和企业进一步提升精神状态,齐心协力一起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继教教育学院支部书记黄爱清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进行宣贯培训,解读了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了《清单》的出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背景,包括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等5项具体责任。黄书记对《清单》的具体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理论指导与实际案例结合,内容详实,深入浅出。

宣贯《清单》的最终目的在于落实主体责任,会议要求各建筑企业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人员详细认真研究《清单》,分解任务,层层落实,牢固树立、自觉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出成效,持续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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