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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
发布日期:2019-02-01

1月31日下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对局属24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

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优化政治生态的根本保证。就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史书记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担当;是全面责任,也是分内之事。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压实责任,担当作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组织,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将责任传导到位,防止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

三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单位要落实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更好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意识和自觉性,既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又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营造全局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浓厚氛围。

会上,史书记专题传达了《关于重申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烟(卡)等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指出春节是反对“四风”的关键时期,全局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带头严格落实,发挥“头雁效应”。

最后,史书记还就安全生产和扫黑除恶工作作了专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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