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特邀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黄为民同志作《关于执纪监督的实践和思考——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局领导,副调研员,地震局领导,局机关和地震局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员210余人参加了学习。
黄主任从修订背景出发,围绕《条例》的八大特点,重点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方面,对条例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以及纪法衔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具体案例,结合自己执纪监督的实践思考,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大家。报告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为我们准确把握纪律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指出,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下一步工作,他明确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深悟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切实唤醒内心深处的党纪党规意识,增强尊崇、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严格贯彻执行,强化管理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纪律要求严格贯彻到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要强化政治责任,推进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政治生态优化工程为重要抓手,对照责任清单,对标考核评价指标,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等工作的开展落实,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效,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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