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部署会 |
发布日期:2018-04-09 |
鉴于近期我市多次启动颗粒物应急管控和蓝色预警,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加快扭转大气污染严峻形势,根据省住建厅《2018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市环委办《关于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第一周有关环境问题的通报》精神,4月8日,市城乡建设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各辖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监管单位负责人、市区在建(房建、市政、轨道)工程项目经理和企业负责人、市区在建(市政、轨道)工程总监、全市监理企业负责人及正在土方作业的建设单位和轨道公司负责人共约300余人参加会议。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贡浩平到会并讲话。 会议对市环委办《通报》中涉及的全市46个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进行了逐一点评和分解部署,要求各辖市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施工企业落实整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同时,会议结合常州实际,对省住建厅《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贯彻。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扬尘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方案进行落实;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与渣土运输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工地出入口配备管理人员,对渣土运输单位加强管理;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扬尘防控落实实处;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控要求,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等加强检查,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采取责成暂停施工、扣除企业信用分及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贡浩平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清醒认识扬尘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相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吸取通报问题教训,高质量的落实省厅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二是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扬尘治理落到实处。施工单位要落实好扬尘管理人员和降尘设备软硬件的投入;三是要严格监管和处罚,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尤其是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倒逼工程参建各方将扬尘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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