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们好:新北区馨河郦舍12幢甲单元1802室住户2021年4月19日委托物业申请屋顶漏水维修基金,由于物业组织的施工方未按照贵局批准的维修方案施工,导致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贵局多次耐心调解后,施工方终于在7月22日下午拆除了违规工程。当时贵局通知我可以由我们业主更换施工单位并通过物业(申请人)履行余下的程序。2021年9月19日我们将常州永航防水的报价通过微信发给物业,维修总价预计不到一万元,但物业确表示让我们业主自己履行余下的流程,由于我们不是申请人,只能恳请贵局指点该如何履行余下的程序呢?再次感谢贵局的帮助。 |
留言时间: | 2021-09-20 |
回复时间: | 2021-09-24 |
回复内容: | 冯佐勤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该项目在新北区住建局申报,具体余下的程序请咨询新北区住建局,咨询电话85127630。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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