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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关于路劲城市万象开发商占用个人产权车位设置消防器材的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钟楼区路劲城市万象二期的业主,我在2021年7月31日发现开发商在我的个人产权车位2期631号车位擅自设立的消防箱,严重侵犯了个人合法所有权益,违反了侵权责任法。与物业交涉希望开发商能够进行整改,物业告知开发商已经取得常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验收报告。 8月3日我致电12345政府热线,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开发商的消防验收合格申请,并且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得到的12345的答复开发商消防设施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现我希望行政复议,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复核,要求路劲城市万象的图纸设计方重新更改建设图纸中消防器材布局设计,撤销开发商消防验收合格申请,并要求开发商进行限期整改。因行政复议有效期只有60天,所以希望能在9月中旬前收到回复。 谢谢! 投诉人  赵磊 2021.09.05
留言时间: 2021-09-05
回复时间: 2021-09-08
回复内容: 赵磊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核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消火栓箱安装位置与图纸相符。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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