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燃气开通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您好!去年我们购买了武进区湖塘镇吾悦广场24栋的公寓,当时地产公司宣传的是该处房产商住两用,挑高4.5米,可通燃气。拿房以后,实际测量发现室内层高只有4.3,而且厨房位置上方还有0.6米大梁,所以装修的时候很多业主设计方案都为厨房留高1.9-2.0米。因为当时装修设计的是有燃气,所以室内水管气管电线各种走位都是按照通燃气标准来设计的,现在已经全部装修结束,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甚至锅子都已买好,燃气表也已由燃气公司装好,却被告知厨房高度不宜低于2.2米,不予开通燃气。国家规定只是说不宜,并无硬性规定。现在物业,地产商都在推脱,说是住建局不同意。现请求贵局领导可以实地考察一下我们的情况,体谅一下我们的环境。如果资金充足,我们也不会去贷款买公寓,实在没有更多的钱再去砸掉隔层重新装修。我们可以加装报警器等安全装置,购买保险,签责任书。。。。。。希望贵局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我们实在被物业和地产公司拖的一点办法没有了,希望贵局领导能重视一下我们的情况,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困难。 |
留言时间: | 2021-08-13 |
回复时间: | 2021-08-16 |
回复内容: | 陈玲玲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问题非我局管辖范围,武进区湖塘镇吾悦广场为武进新奥燃气管辖范围,建议咨询武进新奥燃气处理。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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