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建议 |
信件标题: | 对房市新政策的建议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常州的一位普通市民,今天来信主要是想针对即将出台的房市新政提一点建议。地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肯定是好的,防止房价上涨过快也是利民惠民的必要举措,但是希望出台政策的时候能够结合实际生活中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房市新政中满5年才免增值税这一条,是否应当考虑政策出台前就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首付的买方呢?据了解,深圳、无锡等先行颁布房市新政的地区,同步出台了实施细则,“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2020年8月30日前网签备案,其限购、贷款、税收政策不受《通知》影响,仍按之前政策执行.......1.已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今动辄四五百万的房款,五个点的增值税就是几十万,对于卡着钱付首付的普通家庭来说实在是难以超预算解决,希望贵单位在出政策的时候能考虑一下虽然还没网签,但已经签了合同、付过定金或首付款的这部分群众吧。我们坚决拥护党,拥护政府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但是希望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能够考虑一下具体情况,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09-08 |
回复时间: | 2020-09-11 |
回复内容: | 周卫莲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